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定义类或对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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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习总结:

工厂方式

原始的方式(对象创建后动态定义对象的属性)

var oCar = new Object;
oCar.color = "blue";
oCar.doors = 4;
oCar.mpg = 25;
oCar.showColor = function() {
  alert(this.color);
};


创建对象 car,属性:它的颜色是蓝色,有四个门,每加仑油可以跑 25 英里。最后一个属性实际上是指向函数的指针,意味着该属性是个方法。
有一个问题,就是可能需要创建多个 car 的实例。

解决方案:工厂方式(函数封装)

function createCar(sColor,iDoors,iMpg) {
  var oTempCar = new Object;
  oTempCar.color = sColor;
  oTempCar.doors = iDoors;
  oTempCar.mpg = iMpg;
  oTempCar.showColor = function() {
    alert(this.color);
  };
  return oTempCar;
}

var oCar1 = createCar("red",4,23);
var oCar2 = createCar("blue",3,25);

oCar1.showColor();		//输出 "red"
oCar2.showColor();		//输出 "blue"


这使两个对象具有相同的属性,却有不同的属性值。
每次调用函数 createCar(),都要创建新函数 showColor(),意味着每个对象都有自己的 showColor() 版本。而事实上,每个对象都共享同一个函数。

在工厂函数外定义对象的方法 可避免以上问题

function showColor() {
  alert(this.color);
}

function createCar(sColor,iDoors,iMpg) {
  var oTempCar = new Object;
  oTempCar.color = sColor;
  oTempCar.doors = iDoors;
  oTempCar.mpg = iMpg;
  oTempCar.showColor = showColor;
  return oTempCar;
}

var oCar1 = createCar("red",4,23);
var oCar2 = createCar("blue",3,25);

oCar1.showColor();		//输出 "red"
oCar2.showColor();		//输出 "blue"


从功能上讲,这样解决了重复创建函数对象的问题;但是从语义上讲,该函数不太像是对象的方法。

构造函数方式

function Car(sColor,iDoors,iMpg) {
  this.color = sColor;
  this.doors = iDoors;
  this.mpg = iMpg;
  this.showColor = function() {
    alert(this.color);
  };
}

var oCar1 = new Car("red",4,23);
var oCar2 = new Car("blue",3,25);


第一步选择类名,即构造函数的名字。根据惯例,这个名字的首字母大写,以使它与首字母通常是小写的变量名分开。除了这点不同,构造函数看起来很像工厂函数。

与工厂方式的差别:
首先在构造函数内没有创建对象,而是使用 this 关键字。
使用 new 运算符构造函数时,在执行第一行代码前先创建一个对象,只有用 this 才能访问该对象。
然后可以直接赋予 this 属性,默认情况下是构造函数的返回值(不必明确使用 return 运算符)。

现在,用 new 运算符和类名 Car 创建对象,就更像 ECMAScript 中一般对象的创建方式了。
就像工厂函数,构造函数会重复生成函数,为每个对象都创建独立的函数版本。
不过,与工厂函数相似,也可以用外部函数重写构造函数,同样地,这么做语义上无任何意义。这正是下面要讲的原型方式的优势所在。

原型方式

function Car() {
}

Car.prototype.color = "blue";
Car.prototype.doors = 4;
Car.prototype.mpg = 25;
Car.prototype.showColor = function() {
  alert(this.color);
};

var oCar1 = new Car();
var oCar2 = new Car();


该方式利用了对象的 prototype 属性,可以把它看成创建新对象所依赖的原型。
这里,首先用空构造函数来设置类名。然后所有的属性和方法都被直接赋予 prototype 属性。

在这段代码中,首先定义构造函数(Car),其中无任何代码。
接下来的几行代码,通过给 Car 的 prototype 属性添加属性去定义 Car 对象的属性。
调用 new Car() 时,原型的所有属性都被立即赋予要创建的对象,意味着所有 Car 实例存放的都是指向 showColor() 函数的指针。
从语义上讲,所有属性看起来都属于一个对象,因此解决了前面两种方式存在的问题。
此外,使用这种方式,还能用 instanceof 运算符检查给定变量指向的对象的类型。

alert(oCar1 instanceof Car);	//输出 "true"


原型方式的问题
这个构造函数没有参数。
使用原型方式,不能通过给构造函数传递参数来初始化属性的值,因为 Car1 和 Car2 的 color 属性都等于 "blue",doors 属性都等于 4,mpg 属性都等于 25。
这意味着必须在对象创建后才能改变属性的默认值,真正的问题出现在属性指向的是对象,而不是函数时。
函数共享不会造成问题,但对象却很少被多个实例共享。

function Car() {
}

Car.prototype.color = "blue";
Car.prototype.doors = 4;
Car.prototype.mpg = 25;
Car.prototype.drivers = new Array("Mike","John");
Car.prototype.showColor = function() {
  alert(this.color);
};

var oCar1 = new Car();
var oCar2 = new Car();

oCar1.drivers.push("Bill");

alert(oCar1.drivers);	//输出 "Mike,John,Bill"
alert(oCar2.drivers);	//输出 "Mike,John,Bill"


属性 drivers 是指向 Array 对象的指针,该数组中包含两个名字 "Mike" 和 "John"。
由于 drivers 是引用值,Car 的两个实例都指向同一个数组。
这意味着给 oCar1.drivers 添加值 "Bill",在 oCar2.drivers 中也能看到。
输出这两个指针中的任何一个,结果都是显示字符串 "Mike,John,Bill"。
由于创建对象时有这么多问题,需要联合使用构造函数和原型方式。

混合的构造函数/原型方式

function Car(sColor,iDoors,iMpg) {
  this.color = sColor;
  this.doors = iDoors;
  this.mpg = iMpg;
  this.drivers = new Array("Mike","John");
}

Car.prototype.showColor = function() {
  alert(this.color);
};

var oCar1 = new Car("red",4,23);
var oCar2 = new Car("blue",3,25);

oCar1.drivers.push("Bill");

alert(oCar1.drivers);	//输出 "Mike,John,Bill"
alert(oCar2.drivers);	//输出 "Mike,John"


联合使用构造函数和原型方式,就可像用其他程序设计语言一样创建对象。
这种概念非常简单,即用构造函数定义对象的所有非函数属性,用原型方式定义对象的函数属性(方法)。
结果是,所有函数都只创建一次,而每个对象都具有自己的对象属性实例。

现在就更像创建一般对象了。
所有的非函数属性都在构造函数中创建,意味着又能够用构造函数的参数赋予属性默认值了。
因为只创建 showColor() 函数的一个实例,所以没有内存浪费。
此外,给 oCar1 的 drivers 数组添加 "Bill" 值,不会影响到 oCar2 的数组,所以输出这些数组的值时,oCar1.drivers 显示的是 "Mike,John,Bill",而 oCar2.drivers 显示的是 "Mike,John"。
因为使用了原型方式,所以仍然能利用 instanceof 运算符来判断对象的类型。

动态原型方法

function Car(sColor,iDoors,iMpg) {
  this.color = sColor;
  this.doors = iDoors;
  this.mpg = iMpg;
  this.drivers = new Array("Mike","John");
  
  if (typeof Car._initialized == "undefined") {
    Car.prototype.showColor = function() {
      alert(this.color);
    };
	
    Car._initialized = true;
  }
}


动态原型方法的基本想法与混合的构造函数/原型方式相同,即在构造函数内定义非函数属性,而函数属性则利用原型属性定义。
唯一的区别是赋予对象方法的位置。

直到检查 typeof Car._initialized 是否等于 "undefined" 之前,这个构造函数都未发生变化。
这行代码是动态原型方法中最重要的部分。
如果这个值未定义,构造函数将用原型方式继续定义对象的方法,然后把 Car._initialized 设置为 true。
如果这个值定义了(它的值为 true 时,typeof 的值为 Boolean),那么就不再创建该方法。
简而言之,该方法使用标志(_initialized)来判断是否已给原型赋予了任何方法。
该方法只创建并赋值一次,传统的 OOP 开发者会高兴地发现,这段代码看起来更像其他语言中的类定义了。

混合工厂方式

这种方式通常是在不能应用前一种方式时的变通方法。
它的目的是创建假构造函数,只返回另一种对象的新实例。
这段代码看起来与工厂函数非常相似:

function Car() {
  var oTempCar = new Object;
  oTempCar.color = "blue";
  oTempCar.doors = 4;
  oTempCar.mpg = 25;
  oTempCar.showColor = function() {
    alert(this.color);
  };

  return oTempCar;
}


与经典方式不同,这种方式使用 new 运算符,使它看起来像真正的构造函数:
var car = new Car();


由于在 Car() 构造函数内部调用了 new 运算符,所以将忽略第二个 new 运算符(位于构造函数之外),在构造函数内部创建的对象被传递回变量 car。
这种方式在对象方法的内部管理方面与经典方式有着相同的问题。
强烈建议:除非万不得已,还是避免使用这种方式。
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如前所述,目前使用最广泛的是混合的构造函数/原型方式。
此外,动态原始方法也很流行,在功能上与构造函数/原型方式等价。
可以采用这两种方式中的任何一种。
不过不要单独使用经典的构造函数或原型方式,因为这样会给代码引入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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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论
1 楼 Cobain_LI 2016-09-08  
很不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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